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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目前主要有2种落户方式,一是证书型人才引进落户,二是普通落户;
现代学徒制是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与普通大专班和以往的订单班、冠名班的人才培养模式不同,现代学徒制更加注重技能的传承,由校企共同主导人才培养,设立规范化的企业课程标准、考核方案等,体现了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本篇主要讲讲第一种方式证书型人才引进落户,证书型人才引进落户有常见以下3种落户方式:
一、学历落户
※脱产中期总结是对学徒实训学习的一次检阅,小结了前一阶段实训工作的成果与不足,同时,也为下阶段加强实训管理,增进校企沟通,进一步理顺烹饪专业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运行等指明了方向。什么是现代学徒制?现代学徒制是教育部高等教育的新型试点模式通过学校、企业深度合作,教师、师傅联合传授,对学生以技能培养为主的现代人才培养模式。本科,普通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海外本科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海口地区,三亚不含脱产本科)
※985、211工程、双一流本科,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三年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一个月社保
二、中高级职称落户
※中级职称,年龄在40周岁以下;
※高级职称,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具体办理材料请联系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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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职业资格证、执业资格证落户
※执业资格证、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需二三级两级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原件(二三级两级证简单说就是高考统招的大专。全日制的是一种全天候教学体制,是“全日制教育”的简称。意思是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每年6月(原为7月)的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各高校通过省一级招办录取进入各高校就读而获得的学历。定义不同①全日制大专的是一种全天候教学体制的大学。件)、执业注册执照原件、网上查询成绩截图等、三年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1-3个月社保;
※一级技师职业资格证(需一二级两级证书)年龄在55周岁以下;
办理材料:身份证、户口本、两本证件原件(一二级技师证)、网上查询成绩截图、三年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1-3个月社保;
我司服务时间
具有以上落户资格的朋友们,可以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申请集体户落户,人才引进落户后享受与本省居民同等待遇!
落户后,未满18岁子女与直系亲属可以随主迁人随迁落户海南!
申请海南户口有什么好处?
福利待遇1:海南家庭住房政策
有海南户口,在海口、三亚、琼海等限购地区购房,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缴纳期限可由5年减为2年!海口、三亚和琼海的购房者在进入海南时获利最多。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的期限可以缩短3年。
海口、三亚、琼海限购区域。非海南户籍家庭应在海南购买至少一名家庭成员60个月以上。本省户口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且必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海南省缴纳24个月或更长时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双导师制也是现代学徒制的一大特点,即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与在企业实践期间均各自由不同的导师进行指导。其中企业导师负责学生岗位核心课程和企业文化课程教学,学校导师则负责学生基本理论知识与基本技术的教学。学生通过采用工学交替方式,在学校与企业完成整个专业知识技术学习过程。
哪些人员购房政策不做调整?
答
1.2018年4月22日前(含4月22日)落户本省的居民;
2.2018年4月22日后至《通知》实施前落户本省的居民;
3.《通知》实施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
4.经认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A、B、C、D、E类);
5.总部企业、招商项目企业人才及机关事业单位人才,继续按照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共海口市委人才发展局、海口市商务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委人才发展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住建法备字[2019]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问
四、未落户我省的人才、非本省户籍人员在《通知》实施前已取得购房资格码尚未购买住房,《通知》实施后是否可继续购房?
答
未落户我省的人才、非本省户籍人员在《通知》实施前已取得购房资格码尚未购买住房,按《通知》执行。即《通知》实施后,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码仍有效;不符合《通知》规定,购房资格码将注销。
问志愿填报设本科院校及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本科院校批次设1个顺序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可填报1个专业志愿;专科批次设6个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高职扩招:考生仅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1类计划类型,1所院校1个专业进行填报。
五、《通知》实施前已签订购房协议或认购书,且支付相关房款的,是否适用新政?
答
为确保政策平稳衔接,不影响已进入购房流程的居民家庭完成购房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对《通知》实施前已提交合同备案或完成购房合同备案的,继续适用原政策完成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通知》实施前未提交合同备案但已签订购房协议(或认购书)及已支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且符合相应时期住房限购政策的,可凭购房协议(或认购书)、银行转账凭证(不含现金支付)等资料的,继续办理购房合同备案及不动产登记手续。
问
六、《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但未取得《准予迁入证明》或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但尚未在我市迁入户籍的,政策实施后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答
《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但未取得《准予迁入证明》的,按《通知》执行;《通知》实施前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但尚未在我市迁入户籍的,按原政策办理落户手续。
问
七、《通知》实施前已申请人才落户但在政策实施后方取得本省户籍证明的人才(不含高层次人才),其购房政策如何执行?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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